2009年2月23日 星期一

隨堂作業

問題!!!






1 請回答何謂design (設計)

時常聽到身邊人講designdesign,究竟何謂design?
"設計DESIGN"一詞在拉丁文入面叫de+signare, 在法文入面叫dessein&dessin,其實根據大英百科全書,"設計DESIGN"既意思是做記號,即"在將要展開的某種行動之擬定計劃的過程,或者製成草圖或模式的具體計劃"
平日我能靠看書,上網等等行為去與全世界連繫,但其實design都是人與人之間一種溝通方式!基本上日常生活之中,所有物件本身都有經過設計,而經過設計既物件本身都包含訊息,透過design,訊息可以傳播開去.

design可令人生活更加有趣
例如:身上著既衫,飲茶既杯,如果是平平無奇,生活都顯得乏味,如果想享受生活,那就應該留意一下身邊囉



2 設計的起源

學設計的都會背,「設計就是一種有目的的創造」但其目的不只是商業而已,還包括生活上的哲理設計該具有深度及厚度,不只單純外觀上的包裝。

設計的起源為工業革命後,對醜陋量產製品的反動可以說是對於現實的不滿,充滿理想與希望的改革什麼時候開始,設計卻淪為鄙陋的商業包裝與手段?
設計的本質,就像原研哉提出的REDESIGN如果能夠回歸到「目的」的本質上重新創造那我想設計是相當崇高且充滿熱血與朝氣的!

以下是截取「風格的技術」一書中大可意念創辦人謝榮雅與詹偉雄的對談 ~
一般台灣工業設計系所的訓練,常常訓練學生把畫圖看得很重要,這種強調是急著讓設計這件事很快地變「具象」,但是卻忘了去思考「本質」,才是最重要的設計源起。

比如說要做錄音筆,學生一聽,馬上就能畫出圓的、方的各種造型,這是我一直不能理解的 ── 人哪需要錄音筆?人需要的是「錄音」,「錄音」才是本質,而不是「錄音筆」這個具象。人們需要「烤麵包」而不是「烤麵包機」,但設計師卻從烤麵包機開始畫圖,烤麵包機只是現有需求的具象,烤麵包機早在六、七十年前就被設計出來,這麼多年來,設計師一直在承襲這樣的具象。我做設計時會比較思考本質的部份,所以相對會獲得比較高度的創新結果,原創性比較強。

比如說烤麵包機有沒有可能放個盤子進去,再拿出來就熟了?

我會先從人的本質去想,再去思考什麼是人最需要的,這些想法根本不用考慮差異化,因為是原創性的,根本不用考慮人家做方的、我就來做圓的這種差異化。

我非常厭煩人家跟我說「差異化」,也很厭煩人家跟我說「設計的附加價值」,在很多東西上,「設計」已經是唯一價值了 ── 你是要買手錶才去買手錶,若只想知道時間,手機上已經有了。什麼人在談差異化?是每天在做一樣事情的人在談創新。當手錶已經不是報時的工具,人需要手錶幹嘛?人已經把手錶當配件了,回到這樣的思考,後面才有更多本質的思維。像Georg Jensen在一九六七年就已經設計出連數字都沒有的手錶,四十年後,我們台灣的設計師還在畫造型、做差異化,太可笑了。



3 設計的特徵

主要設計特徵,指容易引起普通消費者注意的設計特徵。
例如汽車之設計,其主要設計特徵在於除車底以外之外觀輪廓及設計構成等,而非表面局部之形狀修飾或小組件之增減,故兩輛外觀輪廓及設計構成相同或近似的汽車,即使其中一輛增設擾流板,仍屬近似之新式樣。
又如簡單幾何形狀之茶杯,其主要設計特徵在於表面之紋路設計,而非整體外觀輪廓或設計構成,若兩隻外觀輪廓或設計構成相同的茶杯,其中一隻增設特異之紋路設計,則兩者並非相同或近似之新式樣。

主要設計特徵通常包括新穎特徵、視覺正面或使用狀態下之設計三種類型:
(1)新穎特徵新穎特徵,指申請專利之新式樣對照先前技藝,客觀上使其具新穎性、創作性等專利要件之創新內容,其必須是透過視覺訴求之視覺性設計,不包括功能性設計。圖說中所載之新穎特徵,係申請人主觀認知申請專利之新式樣的創新內容,經檢索先前技藝,認定申請專利之新式樣與先前技藝不相同、不近似且具創作性等專利要件時,客觀上始能認定該新式樣的新穎特徵。審查時,初步應以創作說明中所載之內容為基礎,經檢索並就申請專利之新式樣與先前技藝進行比對之後,審查人員始能以所認定的新穎特徵作為主要設計特徵。

(2)視覺正面新式樣係由六面視圖所揭露之圖形構成物品外觀之設計,就一般立體物而言,六個視面中每一個視面均同等重要,惟有些物品並非六個視面均為普通消費者注意的部位,對於此類物品,創作人通常會依物品特性,以普通消費者選購或使用商品時所注意的部位作為視覺正面,例如冷氣機之操作面板及冰箱之門扉等均為視覺正面。審查此類新式樣時,應以該視覺正面及其所揭露之新穎特徵為主要設計特徵,其他部位若無特殊設計,通常不致於影響相同、近似之判斷。

(3)使用狀態下之設計為因應商業競爭、消費者及運輸等各種需求,物品之設計型態已呈現多元化發展,例如文具組合可由若干組件組合成若干不同形態;摺疊式物品可伸展為使用狀態或摺疊成收藏狀態;變形機器人玩具可變換為若干不同形態。審查此類新式樣時,應以其使用狀態下之設計及其所揭露之新穎特徵為判斷對象,例如摺疊式物品伸展後之使用狀態與不可摺疊之物品為相同或近似之設計,即使其摺疊成收藏狀態之設計不同,仍應判斷申請專利之新式樣與先前技藝為相同或近似之設計。



4 你從事過哪一類的設計,明說明你的寶貴經驗

我從來沒有從事過,雖然我沒有寶貴經驗,但我很想擁有!